20世纪60年代,宜兴紫砂工艺 拓展海外业务,生产特种工艺壶,底部均‘‘中国宜兴’’四字方印,
而无作者名款;其作者多是1958年 大跃进时进厂的学徒。
出口茶壶中也有少 量名艺人或日后评有职称的艺人的作品,这些作品除底部印有‘中国宜兴’印外,
尚有‘许成权制’方印一枚。
文革中,批评三名三高,不少紫砂壶作品(包括人物雕塑、花盆)无作者款识,但是有代表作者的编号,
在 盖内盖一个木质正楷小阳文印,壶底则是阴文。陶刻装饰 之用的铭文具款,只有表陶工刻字之类,不署个人名号。
这种情况,一直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末。如‘长乐印’记就是此时紫砂工艺厂研究室的集体创作名款,也有用
在个人作品上的。个人私下悄悄制作代表自己水平的作品,也有盖自印章的,如徐汉棠在文革期间业余创
作的小花盆上就有有自己的印记。
20世纪80年代以后,名人名作的意识开始确立,并逐步扩大,宜兴紫砂艺人才渐渐恢复用印,携刻个人名款。
在这以前,紫砂作品的价格制订是只认品种不认作者的,一个品种一个价,如牛盖洋桶壶,不论 王寅春、徐汉棠,
还是何道洪做的壶,与常做此壶的阮顺的产品,都是同样的价格。但是当时的名艺人,尤其是顾景舟、朱可心、
王寅春、徐汉棠他们(紫砂壶名家),从来没有生产的任务,其作品的发售权力,全归属于当权的领导,只有与领导、
作者都有交情之人才能买到紫砂壶,其价格只是商品的标准价, 绝不像普通商品那样在紫砂厂门市部或卖 品部里出售。
故有人些人吹牛说,早先在紫砂厂门市买到的了顾景舟、徐汉棠等名人的紫砂壶,实属杜撰。